添加客户报价
报价—客户报价:
(后续需重导价格建议复制报价更改名称保存,不要在旧报价上直接修改,这会导致重算;报价作废设置失效时间,不要直接删除;限制修改报价时间可系统—系统设置修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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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:(分为常规、api、基准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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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价设置:常规报价先加载分区方案(渠道若已关联分区可直接带出),然后导入价格(可参考示例文件格式),特殊运费可设置最低计费或直接加在运费上的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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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规报价如有附加费,在“附加费模板”维护好后直接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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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I报价设置选择已维护好的API类型,对应的API名称和渠道名称则保存;基准渠道可选择收/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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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加价,有维护好的加价规则可选择常用带出,也可直接新增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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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:全部公开的价格;
指定客户:针对单独或者多个客户开设的价格进行指定;
结算周期:客户档案的客户结算方式;
排除客户:与指定相反,排除勾选即这个客户不可用;
客户类型:指定后只有该类型的才可用这份报价;